我公司自成立以來,堅持聽黨話,跟黨走的基本原則,緊跟時代的步伐,認真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,本著誠實守信、做好人、做好藥、為人民的企業宗旨,將公司的運作納入法治社會的管理范疇,倡導依法納稅、環保減排、低碳節能的企業文化,企業懷著一顆感恩的心,關注著社會公益事業,時刻堅定履行社會責任。公司依靠嚴謹的技術工藝,過硬的產品質量,川奇集團旗下的藥品及保健品在市場上積累了良好口碑,贏得了消費者的信任和支持。
自國家新廣告法實施以來,明文規定不得“使用國家級、最高級,最佳等用語”。我們在企業快速發展、營銷推廣的同時,要及時了解廣告法用詞規范,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規定,全國各地的經銷商、代理商在日常宣傳和推廣中,要做到實事求是,不夸大,不造假。在產品發布過程中也要注意規避極限詞的使用,合法、正確地使用廣告語。
關于極限詞使用的相關參考如下:
1、避免出現主觀色彩的字眼,如“驚現”、“驚爆”等標題,不得使用侮辱個人或競爭對手、民族和國家的字眼。
2、 避免使用極限用語,如:國家級、世界級、最高級、最佳、最大、第一、唯一、首個、首選、最好、最大、精確、頂級、最高、最低、最、最具、最便宜、最新、最先進、最大程度、最新技術、最先進科學、國家級產品、填補國內空白、絕對、獨家、首家、最新、最先進、第一品牌、金牌、名牌、優秀、最先、頂級、獨家、全網銷量第一、全球首發、全國首家、全網首發、世界領先、頂級工藝、最新科學、最新技術、最先進、最時尚、極品、頂級、頂尖、終極、最受歡迎、王牌、銷量冠軍、第一(NO.1\Top1)、極致、永久、王牌、掌門人、領袖品牌、獨家、萬能等絕對性和夸大性用語。
請川奇品牌產品全國各地區經銷商,代理商重視新廣告法中關于極限詞的使用,做到合法、文明的對川奇品牌產品的宣傳,如有未經本公司同意,修改產品證書批文內容,故意夸大對產品功能的宣傳,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,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和后果均由違法的單位和個人全部承擔,川奇集團保留依法追述的權利。
江西川奇竭誠歡迎國家有關部門及廣大消費者的監督。
藥品監管局舉報投訴熱線:12331
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投訴熱線12315、123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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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川奇保健品有限公司
2018年12月1日